内蒙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,指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,确定环境质量(或污染程度)及其变化趋势。环境检测的过程一般为接受任务,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,监测计划设计,优化布点,样品采集,样品运输和保存,样品的预处理,分析测试,数据处理,综合评价等。环境监测的对象:自然因素,人为因素,污染组分。环境监测包括:化学监测,物理监测,生物监测,生态监测。
环境监测的目的
环境监测按监测目的可分为三种。
①研究性监测:研究确定污染物从污染源到受体的运动过程,鉴定环境中需要注意的污染物。这类监测需要化学分析、物理测量、生物和生理生化检验技术,并涉及大气化学、大气物理、水化学、水文学、生物学、流行病学、毒理学、病理学等学科的知识。如果监测数据表明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时,则需要确定污染物对人、生物和其他物体的影响。
②监视性监测:监测环境中已知有害污染物的变化趋势,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,判断环境标准实施的情况和改变环境取得的进展,建立各种监测网,如大气污染监测网、水体污染监测网,累积监测数据,据此确定一个城市、省、区域、国家,的污染状况及其发展趋势。
③事故性监测:对事故性污染,如石油溢出事故所造成的海洋污染,核动力厂发生事故时放射性微尘所造成的大气污染等进行监测,包括用监测车或监测船的流动监测、空中监测、遥测、遥感等,确定污染范围及其严重程度,以便采取措施。按监测对象的不同,可分为大气污染监测、水质污染监测、土壤污染监测、生物污染监测等。按污染物的性质不同,可分为化学毒物监测、卫生(包括病原体、病毒、寄生虫、霉菌毒素等的污染)监测、热污染监测、噪声污染监测、电磁波污染监测、放射性污染监测、富营养化监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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